激活民营经济③丨长三角民间投资企稳回升,增速仍待提高
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孙燕 上海报道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1—8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2%,民间投资下降0.7%。
在长三角,江苏、浙江、上海的民间投资增速已逐步企稳回升。江苏省1—4月、1—5月、1—6月、1—7月的民间投资同比增速分别为1.3%、1.2%、1.4%、1.7%;浙江省1—6月、1—7月、1—8月的民间投资分别同比增长0.7%、0%、1.1%。受去年低基数影响,今年上半年,上海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8.3%,投资额基本恢复至2021年水平。
与此同时,安徽省民间投资降幅正逐渐收窄,1—5月、1—6月、1—7月、1—8月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分别为-5.2%、-3.1%、-2.3%、-0.4%。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沈宏婷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国民间投资负增长与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较复杂有关。由于面临较多不确定因素,投资风险升高,市场主体信心不足,出现了不愿投、不敢投的现象。同时,当前经济增长放缓、有效需求不足,也使民间投资出现了放缓的现象。
“民营经济数据最能反映市场活力。”对于江苏、上海、浙江民间投资逆势增长,沈宏婷认为,长三角是经济较发达地区,本身民营经济的基础较好,同时也有政策支持和适合投资的项目。
制造业民间投资领跑
从民间投资结构看,我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集中在制造业、房地产、基础设施三大领域。
在长三角,民间制造业投资正成为支撑民间投资的主要力量。如南京市上半年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32.1%;嘉兴今年上半年实现民间制造业投资约414.22亿元,同比增长约14.1%。
对此,沈宏婷指出,投资空间是支撑民间投资增长的关键。江苏是制造业大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支撑了民营企业的投资空间。需求引领叠加政策精准刺激,共同推动了民间投资的增长。
江苏一家装备制造业民企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近年来民间投资整体规模稳步扩大,在国际业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未来还需要更高的政策支持力度,来帮助民营企业走出国门,取得更大的发展。
拉长时间线看,近几年长三角民间投资增速整体有所放缓。以南京为例,2020年到2022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从5418亿元增长到5875亿元,但同期全市民间投资规模维持在2600亿元至2700亿元左右。
对于民营企业而言,投资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在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表示,从投资信心看,受需求不足等问题影响,有的企业信心尚未完全恢复。从投资方向看,传统行业的增长空间受限,而对新兴行业,有的民营企业看不清、把不准发展趋势,投资方向不明。从准入门槛看,有些民营企业参与投资意愿较强的项目,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门槛限制。从要素获取看,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民间投资项目还受到用地、用能等关键要素制约。
民间投资政策“上新”
按照投资主体,投资可以分为民间投资、外商投资、国有投资三部分。沈宏婷指出,在复杂国际形势、产业转移趋势之下,外商投资的积极性有所下降。国有投资方面,近几年增速已快于民间投资。在此背景下,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被重点强调,全国各地都在出台政策以激活民营经济。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长三角地区相继出台了民间投资专项政策。4月,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5月,《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出炉。6月,南京市发改委印发《关于更大力度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
与此同时,为释放民间投资需求,长三角各地使出了多种“招数”。
通过重大工程项目带动民间投资,成为释放民间投资需求的重点。7月13日,南京发布2023年第一批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清单,项目数合计20个、总投资137.4亿元。《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则围绕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领域,提出向民营企业推介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清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清单、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三张项目清单”。
针对“不能投”的问题,江苏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在此基础上,地市也进一步细化。《南京市全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依规参与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等领域建设。无锡《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提高民营企业在能源、社会服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国际业务等领域参与度,加大投资支持力度。
此外,为提高民间投资能力,长三角地区也从降低生产成本、保障要素获取、破除隐性壁垒等方面入手,破解“不愿投”的问题。
通过减税降费、资金补助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是多地提高民间投资能力的抓手。如《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并要求落实好民营企业参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相关的各项资金补助政策。
要素获取成本是民营企业,尤其是初创民营企业的重要关切。为提高土地、能源、劳动力、资金等资源要素的保障力度,考虑到民营经济创造浙江省70%左右的GDP,浙江提出了“3个70%”的要素保障机制,即浙江省“4+1”产业专项基金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统筹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每年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70%。
针对民间投资的隐性壁垒,无锡《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市场准入、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推行市场准入“非禁即入”,全面清理对民营企业设置的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南京在民间投资专项政策中提出,要破除招投标领域壁垒,400万元以下货物、服务和工程原则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00万元以上工程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分,预留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于民间投资政策,沈宏婷建议,首先政策应有针对性,针对民间投资的关键问题精准施策。其次,政策之间应加强协同,不同部门出台的政策需相互配合以发挥更大的效果。最后,政策应更多尊重市场规律,与民间投资的需求、产业发展的需求有效结合。“政策不能代替市场机制,最终还是要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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