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耕地保护激励政策“含金量”
10月27日下午,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临沂市耕地保护奖惩暂行办法》进行解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相关内容,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8月3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发布《临沂市耕地保护奖惩暂行办法》,安排部署全市耕地保护评价奖惩工作。
奖励办法以遵守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奖惩明确为原则,对县乡耕地保护情况进行评价,主要内容为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挖掘新增耕地入库,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行“田长制”;耕地保护制度的建设与实施;非法占用耕地及其他与耕地保护有关的工作。
激励措施分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激励和资金激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是指新增耕地保护成绩前3名县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100亩、80亩、50亩。财政奖励是指全市每年确定的18至20个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分别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财政奖励。处罚分为扣除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扣除资金。扣除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是指新增建设用地100亩、80亩、50亩的指标,低于耕地保护年度评价70分,依次排在后三位的县。新闻发布会显示,甘肃省现有耕地78121万亩,比二次调整以来的十年减少3014万亩。处罚资金指全市耕地保护排名最后20名的镇(街道),分别处罚30万元。同时《奖惩办法》明确了几个取消资格的情况。钟毅说,在严格落实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情况下,耕地类型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向园地调整。
耕地是中国最宝贵的资源。。近年来,我市坚持从保障粮食安全大局出发,多措并举加强耕地保护,创新工作方法,完善评价机制。“三调”数据显示,2019年末全省耕地78121万亩,比国家“十三五”末下达的7477万亩增加332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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