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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第二次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三成

栏目:消费    时间:2022-06-13 12:36   来源: 东方财富   阅读量:5477   

福建南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分期增加贷款额度的通知》。

通知明确,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40%降至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的相关规定

同时,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南平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80万元,单方面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提高到50万元本次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执行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于提高两个或三个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通知》提到,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个或三个子女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为10万元。

南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按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个或三个子女的家庭,应提供户籍证明或其他身份证明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其他住房公积金政策条件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加10万元以内即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南平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二孩或三孩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估算为90万元南平二孩或三孩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估算为60万元阶段性提高贷款额度有效期届满后,最高贷款额度将根据执行的最高贷款额度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房租提取额度,通知提到,根据南平市房租水平和合理租赁面积,将南平市商品住房等非公租房房租提取额度由每缴存人每年6000元提高到7200元,即每缴存人每月500元提高到600元,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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