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网 - 鲁东生活门户
新闻检索:
当前位置: 鲁东网 -> 消费

厦门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栏目:消费    时间:2023-08-24 15:49   来源: 证券之星   阅读量:7108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据了解,8月16日起,缴存人在厦门购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随厦门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政策调整而调整。《通知》指出,缴存职工有一笔商业性住房贷款未结清,且本市无住房或者有一套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比例由50%下调至40%。

本文源自:金融界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