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执行“认房不认贷”
栏目:消费 时间:2023-09-02 14:50 来源: 证券之星 阅读量:6982
9月1日晚间,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该政策自9月1日起执行。
至此,广州、深圳、上海、北京四个一线城市全部落实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