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各地不得“层层加码”
1月20日晚间,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调整当前疫情防控措施,并要求各地执行统一的管控政策,不得层层加码。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一律实施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一律实施14+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其他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入晋返晋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和单位报告,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及时就医。据悉,14天里,隔离人员积极配合隔离管控工作,至13日下午,在完成7轮核酸检测后,正式解除隔离,并安排车辆转运返程。
山西省内人员加强个人防护,自由有序流动,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解除封控隔离后,柴桑区将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发挥好火车站,汽车站,医院,药店和村等哨口作用,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涉疫重点人员,确保不失控,不扩散,不蔓延。
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后的入晋返晋人员,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实施7+7+5管控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加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各地执行统一的管控政策,不得层层加码,前期发布的管控措施与本次规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
各地要压实责任,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落实个人主动报告责任,建立社区返乡人员登记制度,将返乡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理,要排查整改工作中的漏洞和弱项,严防疫情输入。
此外,各地要加强对隔离人员的关心关爱,提供高品质的生活服务和高质量的心理疏导,确保隔离人员过一个安全健康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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