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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栏目:新闻    时间:2023-10-27 20:39   来源: 东方网   阅读量:5173   

我国第一部将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融合的条例正式出台。上海市卫健委发布消息:《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爱国卫生运动开展71年来,上海爱国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动员和组织最广大市民群众参与。《条例》通过“强调社会健康共治、推进城市健康共建、倡导全民健康共享”三大亮点,进一步明确新时代本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完善“大卫生、大健康”格局,推进爱国卫生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型。

强调社会健康共治,提升数“智”水平

爱国卫生运动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健康工作方式,上海历经多年爱国卫生工作,走出一条广覆盖、低投入、高效益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防病之路。在此基础上,《条例》就政府、社会、部门、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参与机制设定单独条文,强调社会健康共治,明确各级职责,统筹协调推进。

《条例》尤其突出数字治理的重要性,明确提出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建设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综合管理系统,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相关基础数据互联互通和应用开放,推进数字健康社区、健康园区、健康城区建设,提升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数字化治理水平。

打造宜居环境,推进城市健康共建

“国家卫生区”是我国城市卫生管理工作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城市品位、文明程度和健康水平的集中体现。卫生城镇创建是一项长期任务,如何促进卫生城镇巩固长效管理工作由“运动模式”向“常态模式”转变,推动卫生城镇和健康城镇建设深入开展?

《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将卫生环境改善纳入城市更新工作;将农村卫生环境优化提升纳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农村厕所改造提升等工作,改善村容风貌,建设美丽乡村。

打造健康宜居的卫生环境的进程中,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水平与人群的体感息息相关。《条例》从管理责任、监测预警、药品安全、机构管理等四方面,明确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相关工作要求,设立相应罚则。

赋能健康,倡导全民健康共享

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归根结底落在老百姓的健康上。上海多年来不断强化“个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持续提升市民健康素养水平,赋能百姓健康水平。2022年,上海市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9.42%,创历史新高,并实现“15连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为进一步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健康效能”,上海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将健康促进纳入医院发展战略和规划,将健康科普纳入医务人员日常业务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并设立全国首个有财政经费支持的健康科普人才专项。当前,上海全市已建成125家健康促进医院,包括37家市级医院在内的全市共400多家公立医疗机构已成立健康促进委员会,并建立上海市健康科普专家库,以更好地推动医院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

《条例》进一步明确,卫生健康部门将健康教育纳入医疗卫生人员执业培训内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健康教育的激励机制,并将有关情况纳入相关职称评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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