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鼓励产业园区配建宿舍型、公寓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9月1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统筹利用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用地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鼓励统筹利用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用地建设筹集宿舍型、公寓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通知》适用于本市产业园区内工业项目用地权属人利用项目宗地内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建设筹集宿舍型、公寓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有关工作。
在建设筹集渠道方面,《通知》指出,在建设方式上,各区住建部门要主动与各区规自分局等有关部门对接,在编制年度供地计划和项目清单时,对尚未完成土地出让的产业园区工业项目,告知土地使用权人可以根据项目自身需要,按照职住平衡原则,申请使用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建设宿舍型、公寓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土地使用权人可申请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用于建设宿舍型、公寓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住宅。
在筹集方式上,各区住建部门要会同区产业园区主管部门,主动向各产业园区宣传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政策,鼓励工业项目已建成的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存量建筑,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范畴。
《通知》提及的优惠政策包括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租赁对象、租金价格以及服务指导五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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