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最近几天,云南省人社厅等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从培训提升,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就业援助等方面出台10条具体措施,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乡村振兴就业创业。
在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方面,通知规定了具体措施:一是浮动培训补贴标准对毕业后3年内有意愿到云南省辖区内农村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在现有基础上上浮20%二是优先培养特殊人才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云南省辖区内农村就业创业的,优先参加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企业就业方面,《通知》明确,给予个人基层就业奖励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云南省乡镇企业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基层就业奖励5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对毕业年度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县以下中小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在乡村振兴领域创业,《通知》明确了相应的具体措施:一是给予贴息奖励,为创业提供担保贷款对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在云南省辖区内乡镇创业的,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和贴息支持二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云南省辖区内农村创业,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三是支持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四是给予创业服务补贴对毕业3年内返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服务的创业园,根据高校毕业生稳定经营时间,按照每个创业者1万元至3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园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
同时,《通知》在就业援助方面规定了具体措施:一是给予促进乡村振兴补贴在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中,将专门设置一批促进乡村振兴的岗位除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外,还将给予一定的补贴,促进乡村振兴二是加大就业见习支持力度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