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布河北省去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30.94亿元
最近几天,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发布了2021年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年报》显示,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各项业务指标持续增长,为职工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21年,全省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551.28万人,比上年增加30多万人当年缴存751.93亿元,提取489.97亿元,分别增长11.55%和5.59%,向9.65万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30.94亿元,分别增长10.29%和12.58%
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扩大到非公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在新开放的从业人员中,非公有制单位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比例比去年提高了5.44个百分点其中,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从业人员占49.07%,灵活就业人员占3.05%新开业员工中,中低收入带薪员工占96.65%
《年报》显示,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消费在提款中,70.49%来自住房消费,其中22.95%来自购买,建造,改建和大修自住住房,43.28%来自偿还住房贷款本息,4.06%来自租房,0.2%来自支持旧住宅区改造在提取的员工中,中低收入的带薪员工占96.5%
住房公积金贷款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合理的住房需求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中,向职工发放住房1086.96万平方米,其中94.6%是购买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住房买新房占77.2%,买二手房占22.8%贷款员工中,中低收入员工占93.46%,40岁以下占72.25%
年报数据还显示,我省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跨省事项增至8项,其中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查询,退休提取,缴存信息变更,单位登记开户,提前还贷等5项业务实现全网上办理,发放缴存使用证明,公积金贷款还款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等3项业务实现了现场代收机构和两地联办
证券时报·E公司消息,嘉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上升到40万元,两人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上升到80万元。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上升至20万元。《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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